[p=28, 2, left]公司披着合法外衣,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再出借他人获利。近日,涪陵区公安局通报了重庆仁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侦破过程。据悉,该案是该局办理的首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p]
[p=28, 2, left]线索[/p]
[p=28, 2, left]公司以高额利息吸资[/p]
[p=28, 2, left]今年58岁的张某是涪陵一名退休工人,每月有2000多元的退休金。多年来,张某夫妻两人省吃俭用,存了10余万元。2014年4月中旬,张某在涪陵街头接到一张传单,传单上的大致内容是:把钱借给重庆仁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就可得到高额利息,且在一定期限内返本还息。[/p]
[p=28, 2, left]“我正愁钱没有投资的地方,在这里存钱,利息又高于银行很多。”张某说,这么好的投资事情,怎能不心动?于是,他特意到该公司咨询了解后把3万余元借给对方。事后,张某才知,对方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当时抱着与他一样投资心态借钱给该公司的人还不少。[/p]
[p=28, 2, left]2014年4月17日,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区级相关部门移送线索得知,重庆仁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居间代理服务的经营活动,未经行业主管机关批准,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返息,通过多种宣传方式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p]
[p=28, 2, left]调查[/p]
[p=28, 2, left]向58人非法吸资391万元[/p]
[p=28, 2, left]接到线索后,区公安局经侦破支队随即立案并展开调查。调查发现,2014年3月10日,男子杨某在涪陵区工商登记注册重庆仁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所投资的资产进行管理、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现理财咨询服务,居间代理服务,资产管理,自有资本投资管理,项目投资管理,企业重组收购策划等。杨某为该公司法人,其余3名投资人为副总经理,办公地点在涪陵。同时,该公司面向社会招聘10余名业务员对外散发传单,并使用LED灯广告对外宣传。[/p]
[p=28, 2, left]民警调查了解到,2014年4月10日,重庆仁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虽然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但在未取得金融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2014年4月14日到4月22日以高额利息面向58名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391万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p]
[p=28, 2, left]破案[/p]
[p=28, 2, left]涉案资金全部发还受害人[/p]
[p=28, 2, left]据办案民警介绍,重庆仁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再高息借给他人。同时,该公司在与实际出借人及他人签订的合同中指定员工以出借人代表身份签订,而且资金不经过公司账户,以此来规避法律风险,逃避法律打击。“这也表明该公司的犯罪手段有所翻新,手法更加隐蔽。”办案民警表示,该公司本质就是通过貌似合法、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收取巨额居间服务费牟利,从而达到大肆敛财的目的。[/p]
[p=28, 2, left]通过侦查,办案民警不仅抓获了涉案人员付某,还冻结了该公司银行账户,把非法吸收的391万元资金全部追回。[/p]
[p=28, 2, left]目前,涪陵区法院一审以重庆仁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15万元,对负主要责任的副总经理付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p]
[p=28, 2, left]今年7月中旬,区公安局经侦支队与区法院、区金融办等单位联合把391万元涉案资金全部发还给受害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