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某的母亲杨某某于两年前去世,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合川支行某分理处留有遗产存款31000多元,丁某某90多岁的父亲病重,急需用钱,而其母亲杨某某的银行卡密码遗失,无法取出。丁家人于上周四以丁某某父亲名义,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遗产,用于老父亲看病周转。
鉴于原告90多岁高龄,行动不便,承办法官陈德超经原、被告当事人同意放弃举证期,亲自到隆兴镇广福村丁某某父亲住处巡回审判,以解决丁家人燃眉之急。
不料,当警车开到丁家院坝,才得知丁某某的父亲已于周末去世,已安葬,遗产需要尽快取出,偿还医药费、丧葬费等支出欠下的债务。而丁某某已经订好了当天下午返回杭州的机票,丁某某妹妹也要在今天赶回重庆上夜班,望着丁某某兄妹焦急的眼神,陈德超法官当机立断,在安抚丁家兄妹情绪的同时,兵分两路,由陈红馀法官带着丁某某调转车头,回法庭重新立案,陈德超法官则带着丁某某妹妹到广福村村委会、隆兴镇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准备工作完成后,于上午11点50 分在广福村村委会办公室进行巡回审理,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当天下午制作出调解书,现存款已取出。(来源:合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