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岭雪山(滑雪)、 安仁古镇汽车二日游
一:行程安排:
第一天:重庆-约330KM -成都- 约70KM 大邑 (不含餐)宿:大邑或鹤鸣山或安仁
早指定地点集合上车,经高速前往大邑,之后【安仁古镇】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时间不低于1小时)地名“取仁者安仁之意”而名之。始建于唐朝,现存的旧式街坊建筑多建于清末民初时期,尢以民国年间刘氏家族鼎盛时期的建筑最多,风格中西式样结合,庄重、典雅、大方的各式院落,造就了安仁镇特殊的建筑风貌,号称“川西建筑文化精品”。目前在安仁有保存比较完整的历史街区及庄园住宅古建筑群面积约30万平方米;有保存民清时期的刘氏庄园群、刘湘公馆等古公馆27座;有红星街、树人街、裕民街等三条古街;小洋楼(原公益协进社址)、安仁中学(原文彩中学)、钟楼等。晚餐后入住酒店。
第二天:大邑-约50KN-西岭雪山-约450KM-重庆
(含早餐)
早餐后乘车前往【西岭雪山】(游览时间不低于4小时)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境内,总面积375平方公里,属世界自然遗产、大熊猫栖息地、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因唐代大诗人杜甫的千古绝句“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而得名。景区内旅游资源丰富,优势独特。有云海、日出、森林佛光、日照金山、阴阳界等变幻莫测的高山气象景观;另外开设了高山滑雪、雪地摩托、蛇形滑雪车、雪上飞碟、雪上滑车、雪上飞片、雪地冲锋舟、狗拉地撬等10余项冰雪游乐项目。下午乘车返回重庆,结束愉快旅程!
二、服务标准:
1、交通:全程资质旅游车辆,合同成立,若临时取消需补车损 120 元/人(根据人数定车型,保证一人一正坐)
2、住宿:全程指定住宿为双人间、独立卫生间、彩电、热水(如单男单女或单人我社协调安排三人间或者加床房,若无法安排则客人自补单房差),当地住宿条件不可以与城市住宿条件相比较,请游客理解。
鹤鸣山: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大邑科技中心
大邑:安逸闲庭酒店 海螺酒店 邑新酒店 民港宾馆
安仁:聚闲客栈、湘路旅馆、金华楼、鸣川旅社、川湘旅馆、众君旅馆、鸿景客栈、乐意客栈、荔城客栈、家缘旅馆、大安酒店、中心旅社、英豪宾馆
3、门票:含西岭雪山景区大门票(参团价格已享受了门票优惠,故不退任何门票优惠费用;游客因个人原因中途**或放弃游览均不退任何参团费用)
4、膳食:全程含1早(早餐均为所住宿的酒店含餐,不用早餐不退费用)。
5、导游:中文持证导游(全程导游服务费用:5元/人/团)
6、保险: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如参团人员为外宾请提前告之我社
7.小孩: 儿童只含旅游车车位、餐费、导服费(产生门票、床位及自费娱乐费用均自理);
8、临时**,补足车位费。团队中如有心血管方面有器质性病变者必须提供正规身体健康证明并用手写体形式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如有隐瞒病情者产生任何后果敬请游客自行负责!!如有孕妇请如实告知旅行社,不予参团,如有隐瞒发生任何问题由客人自行负责!!
9、自费购物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游客必须仔细阅读并亲笔签名。
三、备注(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塞车、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费用由游客自理。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我社将协助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3、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费用只包含成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可同住,请在当地自补单房差;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
5、此行程为散客拼团行程,非_________旅行社独立组团,请在签定旅游合同时签定散客拼团协议书,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客人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本条仅适用于散客拼团)。
6、旅游行程中,如遇车辆自身故障造成行程延误,超过2个小时后按5元/人.小时标准补偿游客。如耽误时间较久,可与游客协商解决。
四、友情提示(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2、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
3、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4、旅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旅行社,以便更好的解决,并不要顾及情面,如实填写游客质量反映表,质量反馈以游客在旅行结束后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请各位团友认真填写,恕不受理虚假填写或不填写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在当地解决。
5、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感冒药、晕车药、腹泻药、创口贴等)。
6、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7、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
8、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
本人 已认真阅读此份行程内容,并同意按此行程旅
游客签名:
自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编号:BZ-ZF-00001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 自费场所简述及安排
1.景区交通及实景演绎
自费旅游项目 自费项目特色或内容 人数 游玩时间 价格
西岭雪山鸳鸯池索道 索道 1 10分钟 120元(必须产生)
西岭雪山日月坪索道 索道 1 10分钟 120元(自愿产生)
花水湾温泉 温泉 1 1小时 168元(自愿产生)
刘氏庄园 景点 1 1小时 50元(自愿产生)
2.滑雪项目价格表
执行时间
滑雪大厅价格(元)
1小时 2小时 3小时 日常全天
(不含夜场) 滑雪吊椅
衣服租赁 4门柜租赁 2门柜VIP柜子(散客) 2门柜VIP柜子(持卡客人) 夜间滑雪
周一至周四 无 120 180 400 30元/场
50元/套;30元/件
30元/个/次
50元/个/次
30元/个/次
120元/场
周五 120 180 240
周六
周日 160 200 240 440 50元/场
元旦
春节 180 220 260 480
备注:
1、押金500元,刷卡领取雪鞋时冻结。滑雪计费时间从门禁检票刷卡后开始,到刷卡归还雪鞋时结束。
押金在刷卡归还雪鞋后解冻。
2.含租用一套滑雪器材及使用魔毯和雪道的费用;滑雪计时以小时为基本结算单位,超时15分钟按1小时计算,超时不足15分钟按1元/分钟收费。
3.只能选择一种滑雪器具(单板或双板);中途不能更换,否则按两次收取滑雪费用。
4.滑雪者进入滑雪道之后,雪鞋不能更换,否则按两次收取滑雪费用。
5.滑雪索道刷卡后全天使用,第一次刷卡扣费,当日以后刷卡不扣费。
6.白天滑雪不计时间,当日结束时间自动终止。跨夜场加收夜场滑雪费用。
7.日常滑雪开放时间:平日:9:00—17:00,周末\节假日:8:30—18:00。
8.夜场滑雪开放时间为每日19:00—21:30(周末、元旦、春节期间正常开放);
9.如遇周一至周四、周六、周日与元旦、春节假期重叠,则按照元旦、春节价格收取费用。
3.其他娱乐项目价格
项目名称 价格(元) 单位 执行时间 备注
雪地摩托 120 元/人•10分钟 雪季 限一人参与
儿童摩托 60 元/人•10分钟 平日 限一人参与
80 元/人•10分钟 周末/节假日
儿童悠波球 30 元/人•10分钟 全年
小小工程师 20 元/人•5分钟 全年
雪圈 20 元/人•次 雪季
热气球 80 元/人•次 全年 限乘8人(含飞行员)
攀岩 30 元/人•10分钟 全年 限时10分钟;
超时视为攀岩失败结束
儿童弹跳飞人 30 元/人•10分钟 全年 限时10分钟
射箭 20 元/人•次 全年 10只箭限本人完成
全地形车(大) 80 元/人•圈 平日 限乘二人(副座人员需年满12周岁以上)
100 元/人•圈 周末/节假日
全地形车(小) 50 元/人•3圈 平日 限乘一人(年龄12周岁以上)
60 元/人•3圈 周末/节假日
雪上飞碟 30 元/人•次 雪季 单人限乘1人
双人限乘2人
冰上冲锋舟 30 元/人•次 雪季 限乘3人
蛇形雪橇 20 元/人•次 雪季 一次最多8人参与
雪上飞片 40 元/人•15分钟 雪季 限乘1人
狗拉雪橇 50 元/人•次 雪季 限乘1人
冰雕长城 30 元/人•次 雪季 限乘1人
溜索 60 元/人•次 全年 限乘1人
备注 1、如遇平日、周末与节假日重叠,则按照节假日价格收取费用。
2、周末时间段:周六、周日 ; 平时时间段:周一至周五;节假日时间段:元旦假期、春节黄金周。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由旅行者本人付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