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购置新电脑本是件高兴的事,但遭遇购买的新电脑频频出现问题后,一件开心事成了一件麻烦事,近日家住城北的熊先生就因购买电脑而引发出一系列的麻烦事。
据熊先生称,2016年4月29日,他在合川某科技公司钟先生处以5000元人民币购得“清华同方S5280”型电脑一台,当天安装时他就发现电脑外观有损伤,音响无声音。于是,熊先生于4月30日找到钟先生从新换了一台新机,回到家安装调试后又发现随机硬件读卡器不能正常使用。于是他又于5月1日维修两次,5月5日维修1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这让熊先生感到很烦恼。
5月7日熊先生因电脑不能正常使用再次找到钟先生,双方商定再次换机。换机前熊先生要求,要不开封的电脑,否则退货。销售商钟先生同意了他的要求,并立下字据承诺换未开封的主机,如有质量问题退货。5月10日,在换机时熊先生见电脑主机外包箱两端的封胶处有磨损,怀疑是开过箱的,故拒绝换机,要求退货。而经销商钟先生则称,决没有开过封,质量没有问题,不同意退货。双方因此僵持不下。
无奈之下,熊先生向区消委会进行投诉,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误工费、交通费、通迅费等。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非常重视,及时展开调查。并分别找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又到经销商处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电脑主机外包装箱两端印有“清华同方”字样的封胶处是因包装带摩擦所造成的磨损,尚未发现有开过封的痕迹。但投诉人反映的购机后已换机1次,维修3次的情况是属实的。区消委会根据《消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予以调解,经双方协商,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并达成以下协议:由经销商钟某按原销售价5000元全额退款给熊某;熊某将所购的“清华同方S5280”型电脑退货给钟某,不再要求赔偿。
针对计算机市场的情况,区消委会提醒市民:当前计算机市场发展迅速,各类经营主体、经营方式、供货渠道和进货渠道繁多,除少数经营者经营计算机耗材外,多是以经营各类品牌机为名,疑为兼营各种没有国家强制认证的“CCC”标识的组装机及返修机。一般消费者很容易被麻痹,因计算机商品属高科技产品,各种版本、名称较多,使初涉计算机网络的消费者眼花缭乱很难区分,也给消费者的维权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因此消费者在购机时,首先要看有无国家强制认证的3C标识,并核对商品商标、型号和编号;并当面验收或试机;还要索取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