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30, 2, left]男子秦某,1991年出生,今年26岁,重庆合川区人。2016年2月至3月期间,秦某来到重庆沙坪坝区,四处游荡居无定所的秦某,打起了通过网上聊天骗人钱财的鬼主意。他将自己的QQ资料更改为女性,并用美女图片做自己的头像。随后,秦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被害男子李某,通过聊天,李某被“异性”网友吸引,双方在网上聊得很投缘。取得李某信任后,秦某通过QQ及手机短信以与被害人李某谈恋爱为名进行联系,先后多次以索要生活费、朋友购车、买卖房屋缴纳中介费、电话费充值为由,从李某处骗取26800余元。直到李某发现对方将他拉黑,打电话关机,发短信不回之后,才发现上当受骗,连忙向沙坪坝区警方报警。2016年4月19日下午1点过,民警在沙坪坝区陈家湾某网吧附近将嫌疑人秦某抓获。[/p][p=30, 2, left]
[/p][p=30, 2, left]前不久,沙坪坝区检察院向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秦某犯诈骗罪。法院公开进行了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26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判决被告人秦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责令被告人秦某退赔26800元,予以发还被害人李某。[/p][p=30, 2, right]重庆时报记者 于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