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30, 2, left]看到这里,你们是不是傻眼了,既然不能索赔,保险买起来有什么用?[/p]
[p=30, 2, left]其实不是不能索赔,而是因为这两口子的车少干了一件事。[/p]
[p=30, 2, left]他们的车子到期没年检![/p]
[p=30, 2, left]让我们来看看事情的经过:几年前,蒋斌为了工作方便,购买了一辆小轿车,登记在妻子谢晓红名下。2015年12月,谢晓红在我区某保险公司为这辆轿车购买了保险,保险期限从2015年12月14日起到2016年12月13日止。然而,购买保险后不久,蒋斌夫妇的车辆年检到期,但因为工作忙,二人迟迟未去办理年检事务。[/p][p=30, 2, left]
[/p][p=30, 2, left]2016年11月,蒋斌驾车外出,途中不慎发生了交通事故,不但车辆严重受损,还撞坏了高速公路的护拦。蒋斌随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了情况,并作了记录。此后,夫妇俩因为修车和赔偿损失,共花费了好几万元。[/p]
[p=30, 2, left]之后,蒋斌夫妇多次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但遭到对方拒绝。保险公司表示,事故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今年2月,蒋斌和谢晓红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保险公司推上了被告席,索赔保险费3.7万余元。[/p][p=30, 2, left]
[/p][p=30, 2, left]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后认为,原告谢晓红与被告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谢晓红投保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未进行年检,被告保险公司据此拒绝赔偿符合合同约定。[/p]
[p=30, 2, left]因此,法院一审依法驳回了谢晓红两口子的诉讼请求。[/p]
[p=30, 2, left]年检如此重要,请各车主一定要遵守规定,按时年检。[/p][p=30, 2, right](来源:合川新闻网 记者 赵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