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2018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开始缴纳】10月31日至12月期间,我区集中缴纳2018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今年的缴费标准为一档180元/人,二档450元/人。除了合川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合居住的重庆市内其他区县的居民,以及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市外户籍居民也可在我区办理医保。 什么时间缴纳?
10月31日至12月期间,我区集中缴纳2018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今年的缴费标准为一档180元/人,二档450元/人。除了合川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合居住的重庆市内其他区县的居民,以及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市外户籍居民也可在我区办理医保。
如何进行缴纳?
去年在相应社区实行了银行代扣代缴的居民,只需将银行卡或存折存足相应的金额,并按照协议签订的缴费档次前往社区登记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去年已签订了代扣代缴协议的居民,如果2018年缴费人员或档次有变更,需要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前往社区办理变更。而去年没有签订代扣代缴的居民,此次可以带上农商行银行卡或存折,银行卡持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需要缴纳医保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户口本复印件)前往社区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错过集中参保时间有哪些影响?
居民最好在集中参保时间内缴纳保险费,在此期间缴纳,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一旦错过集中参保时间,可申请中途参保,但最迟缴费时间截止到参保年度的9月30日,且会影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若在2018年1月至2月参保缴费,则次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医保待遇。若在2018年3月1日后参保缴费,则需等待90日后才可享受医保待遇,直至2018年12月31日。此外,中途参保者不仅会影响享受待遇的时间,还可能需要缴纳更多的保费。若是在2018年7月至9月底参保缴费,一档为每人每年180元加财政补助标准,二档为每人每年450元加财政补助标准。
哪些人员可享资助?
为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人人参保,农村五保对象(含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城乡低保对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废军人和60岁以上退役士兵)、城乡居民中的特殊困难人员(含因病致贫),民政部门建档人员、扶贫办资助的建卡贫困人员统一资助一档180元/年,参加二档的个人缴纳270元/年。脱贫户一档按每人50%标准资助90元/年,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全额资助二档45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