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趁着出差住宾馆,偷拍美女洗澡 被抓时懊悔不已:对不起老婆

懒洋洋的
近日一名男子在南京雨花台区一酒店住宿时,多次偷拍女客人洗澡
民警接警后,将偷拍者于旺抓获。
29岁的于旺面对民警,连称后悔,并说自己对不起老婆孩子。



4月19日晚,雨花台派出所接到吴林报警,吴林称自己和女友住在雨花台区一酒店,发现有人偷拍。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经了解,吴林和女友到南京旅游,当晚入住酒店,晚上11点多,女友洗过澡,要开浴室窗户透气。当女友拉开窗帘时,发现一名穿黑衣的男子正拿着手机透过窗帘缝隙偷拍。
由于窗外灯光较暗,女友没有看清楚对方的脸,吴林迅速追出门,但没有找到那名黑衣男子,于是报警求助。



工作人员告诉民警,该酒店窗外有一条较窄的过道,是放置空调主机的位置,平时不会有人员进入,但同层的701至705可以进入过道。
民警随后发现住在704室的于旺有重大嫌疑。
一开始于旺还气焰嚣张地说自己是某公司项目经理,这次来南京出差,他绝对没有偷拍。当民警要求打开手机的时候,于旺变得有些慌张,说话前言不搭后语,
经查,今年29岁的于旺是山东某公司的项目经理,此次到南京出差谈业务。

4月17日,于旺入住酒店,当晚,他就发现了酒店窗外有一条过道,他本想出去透透气,看到隔壁有情侣入住时,他为寻求刺激,便拿起了手机偷拍。


于旺告诉民警,入住酒店的这几天,他用手机拍摄了十几条视频。他本以为不会有人发现,没想到最终仍然被抓。

面对民警,于旺后悔地说,自己对不起老婆孩子,希望民警不要告知家人。

目前,于某因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被雨花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天,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