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在婚前财产和财产分割方面的主要核心思想: ①婚前的财产,谁买的就归谁 ②婚前给的彩礼,如果是离婚或感情破裂,男方有权索回 ③婚前的房产如果是父母买的话,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所有权属于买房父母,就算是冠买方孩子名字也与对方无关 ④如果产权是登记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话,就只属于子女单方面的名下,不算共同财产,也不能分割 哎,我觉得新婚姻法对男人来说真的太偏袒了,作为一个女人,我的婚姻中有付出自己的青春,现在想想,如果离婚了,我什么都没有,也许连孩子都不能跟着我。你们有什么想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