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业主从本意上希望有强烈服务意识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如果物业公司能够通过服务管理创造安全、品质、幸福的小区,业主是愿意为这样的物业公司买单的。缓和并解决目前这个矛盾的症结还在物业公司本身,物业公司首先从“物业费盈利思维”转换到“服务率盈利思维”。只有这样物业公司才会从干方百计收物业费,怎么绞尽脑汁来提升物业服务满意率。唯有物业服务满意率达到约定目标,物业公司才能收费经营盈利,物业员工才会为提升满意率而努力工作。通过这样的转变,谁是小区主人这样的质疑就得到解答,本来业主才是在物业服务过程中的甲方,物业公司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担任乙方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