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能源集团合川矿区详细规划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那支青花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拟对重庆能源集团合川矿区详细规划方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 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重庆能源集团合川矿区详细规划方案

规划位置: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盐井街道

规划概要:本次规划地块属于重庆能源集团,规划范围土地共1669亩(111.25hm2),地块位于合川区三汇镇和盐井街道。位于三汇镇的规划地块在临山、半山区域依托自然环境,布局低密度商业服务用地发展文旅、康养产业;结合全区市装配式产业基地选址,布局工业用地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结合现有运煤铁路,仓储用地布局煤炭储存产业。位于盐井街道的规划地块依托良好的山水资源环境,以发展文旅康养产业为主,与片区整体发展导向一致。规划拟保留能源集团现状生活区,保障集团职工合法权益,不再新增规划居住人口,至规划水平年(2025年),三汇片区服务人口约1万人,盐井片区服务人口0.3万人。

二、 环境质量现状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监测点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标准要求;TVOC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即规划区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 地表水质量现状

大沔溪、蒿枝河、鱼泉河、嘉陵江地表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要求,即规划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 地下水质量现状

位于断嘴、大沔溪、老龙河、三汇二矿附近的地下水监测点总大肠菌群出现超标,其他因子的监测浓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位于三汇三矿附近的地下水监测点总硬度、硫酸盐、总大肠菌群出现超标,其他因子的监测浓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其中总硬度、硫酸盐超标,是因为该地下水背景浓度超标引起的,该点位目前无居民饮用;地下水总大肠菌群超标,是由于农业及面源污染所致。

(4) 声质量现状

规划区各标准分区内各声环境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即规划区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5) 土壤质量现状

土壤环境监测点相应的规划用地性质满足对应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筛选值要求,但根据土壤现状调查报告结果可知,工业场地砷、铅、笨含量不符合用地要求;对规划区进行土壤修复治理并符合规划用地要求后,再对规划区进行开发利用。

三、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

通过对规划实施前后土地资源、土壤污染及生物多样性现状、水土流失等影响分析,规划实施后生态环境状况不会从根本上发生改变,规划实施对区域自然生态体系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2)大气环境影响

规划区以发展装配式产业以及煤炭仓储产业为主,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通过对工业污染源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质量标准要求,即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3)地表水环境影响

严格实行雨污分流。规划区三汇片区大部分地块排向三汇镇污水处理厂,部分地块排向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盐井片区盐井一矿排向盐井污水处理厂,盐井二矿和风井地块排向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2002)一级B标后排放。通过对受纳水体大沔溪、鱼泉河、蒿枝河、嘉陵江进行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在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各污染物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Ⅲ标准要求,即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垃圾焚烧厂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议入住企业能做到分类收集,以综合利用为主,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物应按其确定类别,分别加以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在按照评价提出的固废减缓措施,采取适当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方式的前提下,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5)声环境影响

各类噪声在采用相关措施后,对区域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交通噪声在采用绿化隔离措施及合理布局后,可降低对道路两侧噪声影响。工业噪声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排放标准,并充分考虑建筑隔声,加强绿化带的建设,可降低对规划居住区及周边居民影响。在采取以上相应的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对规划区声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6)地下水环境影响

在假设污水管道腐蚀老化发生泄漏短时间内也不易被发现情景下,污染物沿地下水流向扩散、运移,会对规划区下游部分区域的地下水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影响范围有限。规划区内无分散式饮用水源地,在落实地下水防渗措施后,对规划区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四、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碚峡路人民村1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23-68301918

五、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重庆中煤科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782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23-63264502

邮    箱:mingxingw@139.com

六、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七、 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 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YfTZ4i-yFyaHHekVJpglw 提取码:zmsj

九、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29日(10个工作日)。

 

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