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人在铜梁商业楼去投资搞餐饮,装修4个月离开业还有两天的时候,由于燃气安装工操作不当,当时就发生了燃气爆炸,外墙玻璃被震出大窟窿,室内遍地狼藉!这去年发生的事情现在都还没解决,目前就只是燃气公司赔偿了受伤的人员,到现在商场也没有给出一个说法,也没有进行赔偿。说的是今年5月份可以开业,而现在即便再开起来有什么用,爆炸之后,下面楼层都没商家了,又能营业多长?
一家商户从爆炸发生之后,各项支出总金额都达到1296余万元,并且很多当初的供货商经销商,都在找自己索要未付的款项。而商场却表示商户没能按照合约开业,属于违约行为,另外还涉及几十万租金没有缴纳,以及商场闲置损失,同时还要追回当初支付的90万元停业补偿金。
请大家来评评理!这到底是是谁对谁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