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下午,区长徐万忠在区第七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了调整2017年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标准等议题。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区将对城乡重度(1-2级)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建档特殊困难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几类人群在参加居民医保及职工医保时,统一按照相应标准给予资助。 (新闻来源:合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