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合川区环境保护局发现一宗非法转运、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案件经过立案调查,现已由合川区公安局交送至渝北区环保法庭起诉审理。
近年来,合川区不断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重拳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防止危险废物在生产、贮存、转移、综合利用或处置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什么是危险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或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和液体废物。
常见的危险废物有哪些?
废农药瓶(含有毒有机化合物,如有机磷、有机氯等)、废电池(含有毒重金属元素,如铅、镉等)、废电容器、废变压器、废灯管,等等。
如果您发现有非法倾倒、收集、贮存、运输、利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或“12369”环保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