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30, 2, left]中华名点生产车间蚊蝇乱飞[/p]
[p=30, 2, left]5月23日,记者驱车来到南川区神童镇,在群众的指引下,来到位于该镇老街一栋民房中。破败的门口没有任何招牌,在镇上很少有人知道,这里有一家燕童食品有限公司,但对麻花加工厂耳熟能详。[/p][p=30, 2, left]走进门内,记者看到,用塑料袋装的麻花直接堆放在地上,袋子上印有“陈昌银”麻花字样,周围还有苍蝇在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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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0, 2, left]老板先否认后又承认为陈麻花代工[/p]
[p=30, 2, left]生产环境如此这般糟糕,工人操作又这样不规范,何以对社会和热爱“名牌”的公众负责,食品安全又如何保证?[/p]
[p=30, 2, left]5月25日,记者将该情况反映给了重庆市南川区食药监局,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与记者一同前往南川区燕童食品有限公司,对食品安全生产进行执法检查。[/p]
[p=30, 2, left]检查中,工人们拿出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相关合同,记者发现,重庆磁器口陈麻花食品有限公司与南川区燕童食品有限公司,早在2015年4月5日,就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然而,代加工产品栏只有牛皮糖,花生糖。[/p]
[p=30, 2, left]记者问:“为何委托加工产品没有麻花”?[/p]
[p=30, 2, left]“现在没有做牛皮糖、花生糖,这合同早已到期,有很久没为陈麻花代加工了,目前生产麻花只是使用了陈昌银麻花商标和外包装自己销售”。南川区燕童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对记者说,“陈麻花的经销商直接找我进货,陈麻花正在起诉我们。”[/p]
[p=30, 2, left]该负责人的说法让记者始料未及,也立即引起南川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的注意:既然拿不出代加工合同,那就是盗用他人商标及包装,属典型的假冒伪劣产品。[/p]
[p=30, 2, left]执法人员立即对所有包装成品进行封存并随机抽样送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如产品检验不合格,还必须对流入市场的产品实行召回,即使产品检验结果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也必须拆掉包装,只能以散装食品对外销售。[/p]
[p=30, 2, left]就在职能部门查封后,该公司负责人又改口承认:确实是为陈麻花代加工,并出示了委托代加工协议。记者看到,协议上确定:重庆磁器口陈麻花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南川区燕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陈昌银”麻花系列产品,委托加工有效期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p]
[p=30, 2, left]南川区食药监局经过现场调查取证,立即对该公司下发《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待改正系列违法行为,再次验收合格后才能生产,并责成神童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在该企业停产整改期间加强监管。[/p]
[p=30, 2, left]南川区食药监局的行政处罚文书现场检查笔录指出:成品以散装方式保存,且与外面未保持有效隔离,散装小麻花直接堆放于地;产品配料、拌料未到配料间进行,原料存放未到指定地方保存,且存放不规范;产品包装未到指定包装间实施,不符合发证条件时的指定功能区间;正在生产的工人未按要求着装、带口罩、头套;生产车间通过用的洗手更衣设施未正常使用等。[/p]
[p=30, 2, left]据记者了解,在重庆著名景点磁器口古镇,网红“陈麻花”被视为当地一绝,有着“没吃过陈麻花,就没到过磁器口”的说法。而且,重庆市磁器口陈麻花食品有限公司已经获得多类“陈麻花”注册商标,“陈昌银”的正宗“陈麻花”之名受到了法律的认可。可是,如果不重视生产环节,并着力擦亮这块金字招牌,甚至让重庆陈麻花“名片”蒙羞,再多的荣誉又有什么意义?[/p]
记者 李国 熊德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