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gn=center]7月16日18时许,
[/align][size=16px]合川一男子心存侥幸驾驶无牌摩托车
不料,
[/size]遇上了正在路上巡逻的交巡警
一检查,
该男子所骑摩托车不仅无号牌
且准驾不符,在得知处罚结果后
该男子差点“惊掉下巴”!
男子被交警叔叔,罚款上千元
记26分!!!
事件详情,请接着往下看
↓
经警察叔叔调查后得知:
驾驶员张某2018年下半年,在主城区某二手车摩托车专卖店,花2000元买来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卖主未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张某也没开购车发票。
而且,张某仅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相符、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未按规定戴头盔的违法行为。
接着,
交警叔叔给张某仔细算了算
......
一共违反了5条交通法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规定,公安部门依法扣留了该摩托车。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95条款规定,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款项规定,对驾驶的车辆与驾驶证注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记12分的处罚;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款的规定,对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40元的处罚;
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对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张某以上交通违法行为
共计罚款1040元、记26分
“我错了,
以为只要会骑摩托车就可以上路,
没想到问题这么严重,犯了大错!”
经过交巡警对张某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悔恨不已,表示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接受处罚,并在今后吸取教训、加强学习,自觉遵守交规,做一个懂法、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合川的“同志”们
一定引以为戒!
不然下一个逮到你了,
可能更惨
......
来源:今日合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