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川府征地方案确定公告〔2023〕15号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拟征大石街道卧龙村4组等4个镇街15个村(社区)51个组(村集体)集体土地232.9256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合川十塘至大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2.合川府征地方案确定公告〔2023〕16号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拟征收太和镇石岭村1社等3个社集体土地2.1541公顷,其中:农用地2.0088公顷(耕地1.2853公顷、园地0.1805公顷、林地0.177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20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868公顷、其他土地0.1575公顷),建设用地0.1335公顷,未利用地0.0118公顷。应推荐征地人员安置对象24人。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G351太和场镇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
3.合川府征地方案确定公告〔2023〕17号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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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云门街道阳彪村5组0.2706公顷,其中:农用地0.2706公顷(耕地0.2135公顷、林地0.0045公顷、其他土地0.0526公顷)。该社应推荐征地人员安置对象3人。
拟征收龙市镇义和村9组0.4118公顷,其中:农用地0.3477公顷(林地0.3219公顷、交通用地0.0258公顷)、未利用地0.0641公顷。该社应推荐征地人员安置对象3人。
以上共计拟征收云门街道阳彪村5组等2个村2个组集体土地0.6824公顷,其中:农用地0.6183公顷(耕地0.2135公顷、林地0.3264公顷、交通用地0.0258公顷、其他土地0.0526公顷)、未利用地0.0641公顷。以上共计应推荐征地人员安置对象6人。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渠江重庆段航道整治工程支持性保障系统项目建设。
4.合川府征地方案确定公告〔2023〕18号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拟征收草街街道枫木村3组等2个街道2个村3个组集体土地6.7140公顷,其中:农用地6.4994公顷、建设用地0.2146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龙溪嘉陵江大桥市政连接道工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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