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期限及地点
1.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止。
2.申报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义乌大道936号906办公室,联系人:何警官;联系电话:023-42875166)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债权人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2.债权人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债权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3.债权人未在本公告要求期限内申报的,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4.本次申报原则上应当由债权人亲自办理,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必须清楚债权债务相关情况,并出具由债权人签字捺印的委托书。
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