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策主要支持以下两类机构:
[*]制造业民营企业:在合川区注册、参保、纳税,并稳定经营、运行良好的企业。
[*]研发创新机构:在合川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质性开展技术研发、创新活动的机构。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在合川区参加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年龄要求如下:
[*]博士研究生:45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40岁以下
[*]大学本科:35岁以下
青年人才在合川区参加社会保险每满1年,可享受相应安家补贴:
[*]博士研究生:4万元/年
[*]硕士研究生:2万元/年
[*]大学本科:0.5万元/年
补贴期限为3年。
2. 岗位补贴在制造业研发创新平台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创新机构从事技术研发、科技创新工作的青年人才,在合参加社会保险每满1年,可享受科技岗位补贴:
非国家级研发创新平台:
[*]博士研究生:2万元/年
[*]硕士研究生:1万元/年
[*]大学本科:0.2万元/年
国家级研发创新平台:
[*]博士研究生:4万元/年
[*]硕士研究生:2万元/年
[*]大学本科:0.4万元/年
补贴期限均为3年。
3. 购房补贴青年人才来合川区5年内并在合工作,在合购买首套房并自住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10万元
[*]硕士研究生:5万元
[*]大学本科:2万元
引进青年人才首次在合川区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给予引进企业一次性引才补贴(以享受安家补贴的人数计发):
[*]博士研究生:4万元/人
[*]硕士研究生:1万元/人
[*]大学本科:0.2万元/人
硕士以上人才纳入合川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分层分类服务,提供入学入园、医疗服务、项目申报、科技支持、配偶(子女)就业、文化旅游等73项优质服务。
三、工作程序
1. 报备
人才参加社会保险之日起3个月内,需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重庆市合川区引进青年人才报备表》进行报备。未按时报备的,不予享受相关补贴。
2. 核查人才工作期间,相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核查人才在岗履职情况、企业生产经营及运行情况。
3. 申报[*]安家补贴、岗位补贴、引才补贴:企业于人才在合工作每满一年后6个月内填写《合川区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报表》、《合川区申报补贴人才信息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区人力社保局。
[*]购房补贴:人才于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缴清购房款后6个月内,凭缴清购房款凭证或购房发票或房屋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填写《合川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经用人单位和区住房城乡建委审核后提交区人力社保局。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单位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5. 兑现区财政局对审核合格的各项补贴予以发放。
[hr]温馨提示:以上政策信息来源于合川区官方宣传材料,具体申报要求、资格条件及补贴标准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建议有意申报者直接咨询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取最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