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32, 2, left]补助对象及条件有哪些?一起来看看。[/p][p=32, 2, left]
[/p][p=32, 2, left]申请补助要求:[/p][p=32, 2, left]1.重庆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555”人员;[/p][p=32, 2, left]2.女性满四十五周岁,男性满五十五周岁及以上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p][p=32, 2, left]
[/p][p=32, 2, left]申请要求:[/p][p=32, 2, left]2019年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p][p=32, 2, left]截至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时仍未就业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p][p=32, 2, left]2019年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p][p=32, 2, left]2019年以来,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p][p=32, 2, left]
[/p][p=32, 2, left]补助标准看过来[/p][p=32, 2, left]2019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80%。[/p][p=32, 2, left]即1800x80%=1440元/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的标准为2880元。[/p][p=32, 2, left]据悉,符合条件的持《困难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向全市任一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领。[/p][p=32, 2, left]
[/p][p=32, 2, left]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提醒,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以困难失业人员申请时间为准。[/p][p=32, 2, left]来源:华龙网[/p][p=32, 2, left]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p]